在职人员通过以下两种渠道取得硕士学位:
结业证或研修证
招收对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在职申请学位
招收对象: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