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大,公侯伯子男。
自中国先秦时代开始,已有君主赐封侯爵,是周朝封建五等爵的第二等。
《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周朝诸侯国中侯爵国有鲁国、齐国、陈国等。
秦朝、汉代使用的二十等爵制度内,侯爵作为非宗室人员可封的最高爵位,分成两等,即列侯(彻侯)、关内侯。列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
唐朝、宋朝有县侯;明朝有侯爵;清朝有侯爵,分三等。
国公,封爵名,位等同或低于郡王,为封爵的第三等,公爵的第一等。该封爵亦传至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