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出车前检查车辆灯光情况,近光、远光,雾灯等一个也不能少。第二,跟随前车行驶时,应适当拉长两车之间的距离。第三,注意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施工信号。第四,夜间会车时,若遇到对方不关闭远光灯,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远、近光示意对方关闭远光灯;若对方仍不关闭远光灯时,应靠路的右侧停车避让。
评判标准:如果学员在考试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官就判定其夜考不及格。第一,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第二,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第三,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第四,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第五,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第六,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第七,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第八,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