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系统的四大定理是:
1、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是由不计其数的个体所构成,而且会发现每一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事物只能是其本身,而无法成为其他事物。也就是说事物和其本身是统一的。
2、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而言,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3、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具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这个原理也可以被称为因果原理。所体现的内容是宇宙万物的存在都有充足的根据。这就暗示着宇宙中的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
4、矛盾律:在同一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是那样。是非判断锁定的是不同方面,但性质判断锁定的是同一方面。矛盾律反应的是事物的自身,也就是说事物无法在同一时空点维持两个不同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