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经评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5、符合学校其他转专业有关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