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出自《孝经·开宗明义章》,原文为:
子曰:“夫孝,德之本也,孝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翻译为:人的躯干四肢毛发皮肤,都是从父母那里接受来的,不敢使它们受到诽谤和损伤,这是实行孝道的开始。修养自身,推行道义,扬名到后世,使父母受到尊贵,这是实行孝道的归宿。孝道,从侍奉父母开始,以服事君主作为继续,成就自己忠孝两全才是孝道的最终归宿。《诗经·大雅·文王》说:“怎能不念你祖先,努力学习修其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