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子变更承租人到产权单位办理变更就可以,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使用权房变更承租人有什么条件:
1、公房承租人就更的条件包括租赁合同到期。
2、承租人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3、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4、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等。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2、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3、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