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是否当天释放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者释放,或者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