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太多没钱可以对被执行人即债务人进行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的执行通知书上所写的指定的时间之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被限制了高消费之后,不可以选择飞机、列车软卧或者是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