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离职时,让你签署另一个什么合同、协议的,实际上是要求和你订立另一个协议,你完全没有义务同意。职务成果,必须是以企业的物质和其他条件、在劳动时间内形成的才算,如果没有利用上班时间、企业的物质或其他条件(比如商业信息等),形成的各种成果,其产权当然属于你自己,千万别这么给他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