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需要与中国公民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或者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
中国国籍指中国国民的国籍。"中国国籍"一词始于1909年3月28日颁布的《大清国籍条例》。现时因两岸分治形成所谓"中华民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晚清以前中国只有"户籍"而无"国籍"。晚清时因应对荷属印尼华侨国籍问题而依据血统主义制定《大清国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