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犯罪行为人具有自首情节,应当依法从轻处罚。自首的犯罪事实是否被办案机关发觉,影响自首从轻处罚的幅度。自首的犯罪事实未被办案机关发觉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一般不超过4年。自首的犯罪事实已被办案机关发觉但尚未调查谈话、讯问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一般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