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品多少都不可以立案,除非符合盗窃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对刑法规定的犯罪进行受理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因此遗失物品是无法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仍会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