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军编制包括航空兵(装备轰炸机,攻击机,歼击机,侦察机和运输机等),地对空导弹部队,高炮部队和无线电技术部队。共有40-45个航空师,15-17个防空师。空军共有3000余架作战飞机(500-600架可携带核武器,250架直升机),500-600座地对空中程导弹发射装置,1500-2000门高炮。二OO三年空军编制体制调整,重心就是实行军区空军与航空兵师的垂直领导体制,并将空军军、空军基地降格为师级的空军指挥所。经过编制体制调整,人民空军现有长春、大连、大同、西安、乌鲁木齐、和田、昆明、拉萨、武汉、南宁、上海、福州、漳州十三个空军指挥所。航空兵第一、二、三、六、七、九、十二、十四、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三十三、三十七、四十二、四十四师,共十九个歼击机师;航空兵第五、十一、二十八师,共三个强击机师;航空兵第十、第三十六两个轰炸机师;航空兵第四、十三、三十四三个运输机师;航空兵第八(轰炸机与加油机)、十五(强击机与歼击机)两个混编师。另有若干独立航空兵团,其中包括航测团、试飞团、侦察机团、侦察干扰团、预警机大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