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