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过程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属性、特点及其规律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整体的反映,知觉过程的心理规律可以归纳为四个特征:选择性、整体性、理解性、恒常性;记忆是过去经历过的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遗忘的规律是先快后慢;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性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概括性和间接性是两个主要特征;想象是人脑对已有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创造出新形象的过程。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不是一种独立的心理过程,而是各种心理过程的共同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