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纳税人报税时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比如,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在签订房地产合同、发生纳税义务后7日内或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由于房地产涉及的税种较多,纳税申报时限、内容、报送的资料等要求又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应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