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