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需要分别去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具体是社保局、税务局、报纸媒体、工商局、开户行、质监局、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