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盖房子,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