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也就是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