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如果是用于出租的房产则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其中不包括工厂、商店、招待所等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都属于免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