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工作日是9天。
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工时制度作了修改,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因此,从1995年5月1日起,中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