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时,经过协商签订的,如果对房屋分割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后悔的,可以在离婚一年内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