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差异。
1、会计制度作为会计行为的规范,对业务处理既强调规范性也保持了适度的职业判断空间;
2、税收法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规范和调控企业纳税行为,保证征税是实现其相关规定比会计制度更具刚性,在处理方法和程序上很少给纳税人自我选择的特权。
二、原则差异。
1、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与税收法规据实扣除原则差异。
谨慎性原则充分估计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高估负债或费用,主要表现在对各项不实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税收法规是以客观原则为依据来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成本,强调的是有关资产真正发生永久或实质性的损害时能得到即时处理。
2、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税收法规的法定性原则。
会计应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关键在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是否可靠,
而税收法规中对任何事项的确认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必须有据可依,不能估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