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必须录音录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第三条庭审录音录像应当自宣布开庭时开始,至闭庭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