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的基本特点:
1、素质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员,任何一名社会成员,均必须通过正规或非正规的途径接受一定时限、一定程度的基础教育。
2、保证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接受素质教育是每一个青少年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
3、保证使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最低可接受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
4、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未来的合格公民奠定素养基础。
素质教育的目标:
1、素质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国民素质;而“应试教育”的目标是“为应试而教,为应试而学”。
2、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目标,必然要面向全体青少年,面向每一位未来的国民。
3、素质教育为了提高国民素质,促进受教育者在自主活动中将外部教育影响主动内化为自己稳定的身心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