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元。
处罚依据:闯红灯违法行为是依据代码为1625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道路交通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8、40、41、42、43条、《省条例》第58条第7项罚款标准200元。
闯红灯: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
闯红灯扣分规则: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