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主体往往限于机构,诸如经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证券公司的自营账户等,而且要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社会公众投资者只能参与网上申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