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条件是:
一、需要本人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二、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三、乡、村、组出具同意单独立户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