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由夫妻俩在离婚时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一式三份,离婚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一份,在民政部门备案一份。
2、离婚后如果还清贷款,取得了住房产权,可以由离婚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析产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方当事人名字房产证。
3、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办理,对方可以凭离婚协议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