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第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是在南京停靠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的。静海寺是议和地点。1842年7月,英舰百余艘,官兵约九千人,自吴淞口溯长江西上,进攻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叉点的镇江。英国侵略军先后攻占吴淞、上海、镇江后,于8月初将军舰开到南京江面,并把炮口对准南京城。腐败的清政府公开违背广大人民坚决抗敌的愿望,向侵略者屈膝投降。道光皇帝遂决定接受英国的条件议和。1842年8月4日,英国军舰驶抵南京下关江面,在英军坚船利炮的威慑之下,清朝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和两江总督牛鉴,妥协退让,委曲求全,被迫在静海寺、上江考棚等处与英军议和。清政府被迫在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双方共在寺内议约四次。英国代表璞鼎查在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