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汤:汉武帝时期恢复了汉初废除的连坐法、族诛法、妖言诽谤罪等严刑峻法。
2、杜周:信奉唯上是从的“官场经验,对量刑标准的独特的把握,还原出专制主义封建社会环境下法律“人治化”的突出特征。
3、赵禹:早年文笔犀利,为御史,曾任太中大夫、中尉、少府等职,为人廉倨。为吏以来,舍无食客,和张汤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
4、周阳由:当官期间在治理郡国,打击豪强方面有些功绩。为政以严酷著称,好与同僚及上级官员争权。
5、王温舒:因善于处理案件升为廷史。服事张汤,升为御史。他督捕盗贼,杀伤的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