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后果:
1、白白浪费了首付款以及其他的购房支出。
2、影响以后的贷款消费。
3、房子会被低价拍卖,在还清银行贷款,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拍卖款不足以还清剩余贷款,那么欠下的房贷还要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42条,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