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审理流程:
第一、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第二、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第三、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第四、开庭审理。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