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和楼房不是同一个预售许可证,因为楼房属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它的主管单位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从而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没有办理任何预售许可证,然后进行对外销售房子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是不保护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预售许可证一般都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开发商办理了商品预售许可证就会在售楼处有展示,而且房管局也会有备案,可以到房管局进行询问,然后再选择是否购买该开发商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