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曾外孙子女。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非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