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能分割;如果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