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如果在学车期间,学员单独驾车出事,没有教练员随车指导,那属于学员无证驾驶,后果自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