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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们整理了一份《2020年新广告法禁词案例》。大家看完后都表示,如果配合案件再看法律法规,思路会清晰很多。
但说实话,我总觉得还有未竟的事业,尤其是最近口罩一机难求,电商平台上虚假广告、假口罩层出不穷。
电商平台上的医疗器械广告一直是违法广告的重灾区。值得将它们单独列出以供另一次审查。
这次我们从虚假宣传、无证销售、特殊品类、使用虚假注册号等几个方面整理了案例,方便大家了解。
1、涉嫌夸大、虚假宣传
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适用范围不符。
超出登记证书适用范围的。
其他促销功能与预期用途或适用范围不符的。
⊙ 违法案例1-DUKON经颅磁刺激器:宣传文案与注册证适用范围不符
在电商平台开设DUKON医疗器械旗舰店,销售DUKON经颅磁刺激器,拥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号:吉专20192090277)。
但该产品的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宣扬“治疗失眠、抑郁、焦虑、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医疗功能,与医疗适用范围不符。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 非法案例2-zme紫美红光治疗仪:宣传文案超出预期用途
,在电商平台开设ZME医疗器械旗舰店,销售ZME紫美红光治疗仪,拥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号:吉专20172260340)。
但在商品主图、标题、详情页中,却出现了“乳房肌瘤”、“肿块痛”、“经前压痛”、“乳房囊肿”、“乳腺炎”、“通畅肿块”、“乳房堆积”等字样。促销等功能超出登记证书适用范围,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2.销售无证医疗器械
尚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但宣传文案中使用带有医疗功能的字样。
⊙ 违法案例3-凯格尔盆底肌康复器:销售无证医疗器械
,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凯格尔旗舰店,销售凯格尔盆底肌肉康复仪。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盆底康复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申请相应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否则该产品属于无证医疗器械。
但在未取得注册证的情况下,商家在商品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处宣传“收紧盆底”、“放松”、“强化盆底肌肉”、“漏尿”、“胀气”等”、“脱垂”、“增加胸部肌肉力量,更好提升乳房”等医疗功能。还宣称该产品“安全有效”、“2周见效”,令人怀疑。的虚假广告。
3.非医疗器械产品被宣传具有医疗作用
非医疗设备使用具有医疗功能的词语。
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医学术语或可能将所宣传的产品与药品或医疗器械混淆的术语。
⊙ 违法案件4-何灏明何医生膝盖理疗仪:涉嫌虚假广告
,在电商平台开设何灏明官方旗舰店,销售何灏明膝关节理疗仪。
该产品为普通电子设备,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也不具备国家批准的相关医疗功能资质。
但该商家在商品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宣传“滋养受损软骨和韧带肌腱”、“修复组织损伤”、“膝盖积水”等医疗功能,涉嫌夸大和夸大。做出虚假陈述。
⊙ 违法案件5-路遥腰部牵引按摩器:涉嫌虚假宣传
,在电商平台开设了路遥健康店,销售路遥腰部牵引按摩器。
该产品只是普通电子设备,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也不具备国家批准的相关医疗功能资质。
然而,商家在商品标题、主图、详情页中宣传“颈椎腰痛矫正器”、“释放骨间隙压力、减轻肌肉疲劳”、“缓解僵硬、酸痛、疲劳”等医疗功能。腰椎肿胀”等,涉嫌夸大、虚假宣传。
⊙违法案件6——江苏扬州凯威体育用品:涉嫌虚假宣传
因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信息是“用于治疗和预防膝关节损伤”、“用于预防和治疗肘关节、肌腱损伤,保暖止痛,适合康复治疗”。含有医疗功能的促销词语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被罚款14064元。
⊙ 违法案件7——广东尚驰睡眠科技: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普通产品
其因在互联网上发布含有“有效缓解睡眠困扰、腰痛、肩颈痛……改善疼痛等病症”等内容的床垫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被罚款19万元。 ”
4、促进“丰胸”、“收缩阴道”、“增高”等功能的特殊品类产品
如果医疗器械超出其预期用途或者适用范围,且不具备批准文件中“丰胸”、“阴道缩小”等功能的,则不能推广。
一些非医疗器械产品没有相关批准文件,因此无法宣传“丰胸”、“阴道缩小”等功能。
用快速增高、永久增高、告别短小、一举见效等词语,对医疗效果做出有保证的承诺。
⊙ 违法案件8——玛玛康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涉嫌虚假宣传
某些特殊品类,如宣传“丰胸”、“阴道缩小”的设备,在未取得国家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养生舱,不能宣传“丰胸”、“阴道缩小”等功能。如果产品还在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处列示推销医疗功能,则涉嫌夸大虚假广告。
,在电商平台上开设了Iris医疗器械专卖店,销售玛玛康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本产品具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号:粤医械注20172260530)。
但商家在产品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处宣传“36天看得见紧致”、“成为紧致女王”、“紧致如初”等医疗功能养生舱,远远超出了宣传的范围。使用该产品,违反广告法第一条规定的。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涉嫌夸大、虚假宣传。
⊙ 违法案件9——万科瑞妇科凝胶:涉嫌虚假宣传
,在电商平台开设正医堂大药房旗舰店,销售万克瑞妇科凝胶。本产品为潇潇产品。潇潇证书编号为苏维消证字(2018)第3210-0005号。它仅具有卫生和消毒的功能。
但该商家在商品标题、主图、详情页宣传“私处收紧”、“紧致保湿”功能,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涉嫌夸大、制作虚假主张。
⊙ 违法案例10-Shree盆底肌肉康复器:涉嫌虚假广告
,在电商平台开设医保中阳大药房旗舰店,销售时瑞盆底肌康复器(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粤穗医械第20150153号)。
适用于产后或阴道肌力下降的女性锻炼阴道肌肉,提高盆底肌肉的收缩能力,缓解压力性尿失禁、阴道子宫等器官膨出或脱垂、慢性疼痛、便秘等症状。
但商家在商品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处宣传“私处缩小、收紧”、“收紧如初”等功能,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涉嫌夸大事实、虚假陈述。
⊙ 11-mbodm胸部按摩器违法案:涉嫌夸大虚假宣传
,在电商平台开设mbodm旗舰店,销售mbodm胸部按摩器。本产品是一个普通的乳房按摩器。它只有按摩功能。没有相关批准文件,不能推广丰胸功能。
但商家在商品标题、主图、详情页宣传“丰胸仪”、“丰胸美容”、“产后修复”、“疏通增生”等功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
⊙ 违法案件12——容悦丰胸按摩器:涉嫌夸大虚假广告
,在电商平台开设了容悦个人护理旗舰店,销售容悦乳房按摩器。本产品是一个普通的乳房按摩器。它只有按摩功能。没有相关批准文件,不能推广丰胸功能。
但商家在产品标题、主图、详情页等处宣传“丰胸仪”、“乳房丰满挺拔,拒绝平胸”等功能,并声称“使用后丰润挺拔的效果好”,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
⊙ 违法案件13——健长乐牌长乐胶囊:涉嫌虚假宣传
国家有关部门从未批准过具有增高功能的保健食品,所有宣传具有增高功能的保健食品的广告均属虚假宣传。
2017年7月,他在广告中声称“20天缩短身高,3个月快速长高5至10厘米,4个月永久增高”。此举涉嫌虚假广告,已被食药监局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并责令在有效期内撤销(收回)广告批准文号。
5、使用虚假医疗器械注册编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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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无注册号、使用虚假注册号进行宣传、广告中的医疗器械与实际产品不符等内容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
⊙违法案件14——碧森石墨烯量子健康舱:使用虚假医疗器械注册号
在互联网上发布含有“抗癌、抗癌”等医学用语或者可能使所宣传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以及在产品说明书中使用虚假医疗器械注册号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广告法第七条、第四条规定,处20万元罚款。
⊙ 违法案件15——富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某电商平台开设了一家名为“富美医疗器械专卖店”的网店,广告中声称的口罩产品与实际销售的产品不符。由于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危害严重,涉嫌构成犯罪。此案已依法侦办。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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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疗相关行业相对专业,普通消费者很容易被虚假宣传的术语所迷惑,导致电商平台上医疗器械及特殊品类销售混乱。
但医疗器械有其特殊性,如果涉嫌违法,将会受到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最高处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低于销售额的50%。可以并处十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国家对网购平台医疗相关物资的监管日益严格。在这种情况下,了解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