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机构:青海门区医院
1。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要求:
(1)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具有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根据孕产妇医疗保健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进行孕产妇医疗保健的完整过程跟踪和管理。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获得相应的专业资格,并接受了孕产妇卫生保健的专业技术培训。
(3)加强与村庄(社区)委员会的接触,并掌握管辖区孕妇的人口信息。
(4)加强宣传并在初级医疗和卫生机构中宣传免费服务内容,以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并提高怀孕早期书籍的建立率。
(5)在每次服务之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将其包括在孕妇的健康记录中。
(vi)积极使用中医方法(例如饮食和日常生活,情绪调整,饮食疗法和药物饮食,产后康复等)在怀孕,胸腔和哺乳期间进行医疗服务。
(7)具有助产士技术服务资格的基层医疗和卫生机构在怀孕后两次对孕妇进行了跟进。没有助产士技术服务资格的基层医疗和卫生机构敦促孕妇去合格的机构进行相关的后续访问。
2。服务内容:
(i)怀孕早期的健康管理。在怀孕13周之前,为孕妇建立了一份“母亲和儿童健康手册”,并进行了第一次产前检查。
1。在怀孕初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
2。在怀孕13周之前,“母亲和儿童健康手册”是由孕妇居住的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的。
3。评估孕妇的健康状况:询问过去的历史,家族史,个人历史等,观察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等,并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血液常规,尿液常规,尿液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区域建议实验室检查,例如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测试和HIV抗体测试。
4.在怀孕早期进行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是强调避免胚胎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并告知和敦促孕妇接受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考试结果填写第一份产前检查记录表。对于怀孕危险因素和可能的怀孕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她们将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和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进行跟进。诊断结果。
(ii)怀孕期间的健康管理
1。在怀孕期间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一次16-20周,一次每21-24周一次)。
2。评估孕妇的健康状况:通过查询,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孕妇的健康以及胎儿的生长和发育状况,以及高风险的钥匙孕妇确定需要产前诊断和转诊的妇女。
3。对于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在怀孕期间提供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孕妇并敦促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以防止出生缺陷。
4。对于发现异常的孕妇,应及时将她们转移到上级医疗和卫生机构。具有关键迹象的孕妇应立即转移到高级医疗和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跟进转诊结果。
(iii)怀孕晚期的健康管理
1。在怀孕的后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每37-36周一次,每37-40周一次)。
2.对孕妇进行自我监控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预防和治疗怀孕期间并发症和并发症。
3。对于随访期间发现的高风险孕妇,应根据医疗和卫生机构的建议,以增加随访时间的数量。如果随访期间有高风险的情况,建议及时引用它。
(iv)产后访问
在收到从送货医院传递的送货信息后,乡镇卫生中心,乡村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站)应在母亲从医院出院后的1周内去母亲的家进行产后访问。 ,进行产后健康管理并加强母乳。进行了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并进行了新生儿就诊。
1。通过观察,查询和检查,我们可以理解母亲,乳房,子宫,lochia,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等的一般情况。
2。为产后妇女提供产后医疗保健指导,并处理诸如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
3。被发现患有胸腔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康复不良,妊娠并发症和产后抑郁等的妇女应转移到上级医疗和卫生机构中,以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考试了解新生儿的基本状况。
(五)交货后42天的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普通母亲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异常的母亲去原始分娩医疗和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2。通过查询,观察,一般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应在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孕妇健康,以评估母亲的恢复。
3。在心理保健孕妇健康,性健康和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独家母乳喂养6个月以及母亲和婴儿的营养方面,应为产后妇女提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