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宪法第三条

内容:《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的规定。一、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指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而依据一定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国家机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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