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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