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处理工程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预计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2、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以下规定:管网15年、污水构筑物20年、污水处理设备10年、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