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
2、居住处所证明: 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由育龄妇女提供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