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本市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营运);
(二)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车辆自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起不超过3年;
(三)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机动车销售发票价格不低于巡游车主流车型价格的1、5倍。巡游出租汽车主流车型价格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发布;
(四)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或油电混合动力)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及以上要求;
(五)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卫星定位系统数据应接入管理部门监管平台和公安机关警务大数据平台;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等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