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油。我国生产原油的成本比国外低,经营原油出口获利大,考虑到非主观原因形成的利润,出口原油利润仍上缴,所以对这部分出口不予退税。
2、援外出口货物。援外出口货物分有偿援外货物和无偿援外货物两种形式。无论无偿援助还是有偿援助,其真正的承担者都是国家财政,因此出口后不予办理退(免)税。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这些货物都是国家严重短缺的,国家严格控制其出口的,不予退(免)税是为了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发挥税收的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