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务院关于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通知,可知:
1、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接待。
2、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三十天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向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报到,凭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