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实行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老挝人民革命党是老挝唯一政党;
1991年8月,老挝最高人民议会第二届六次会议通过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宪法明确规定,老挝人民主共和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全部权力归人民,各族人民在老挝人民革命党领导下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老挝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宪法和法律,国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特别会议由国会常委会决定或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提议召开,国会议员由地方直接选举产生;
“政府委员会”,亦称内阁,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老挝建国阵线成立于1956年1月,原名老挝爱国战线,是老挝人革命党领导下的一个民族统一战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