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一新生转专业:
1、各学院在第二学期开学初,根据本学院的办学条件和能力,向教务处上报可接收转入学生的名额;
2、5月上旬,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拟接收的学生名额、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5月中旬,学生向拟转入的学院直接提出申请;5月下旬,各学院按公布的录取办法对学生进行考核,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7月上旬,教务处根据学生一学年成绩的平均绩点审核学生的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向全校公布转专业的学生名单;9月上旬,教务处和各学院为学生办理有关转专业手续,并组织学生改选课程。
2、备 注:教务处只审核学生一学年成绩的平均绩点是否大于或等于3、5。由于学生在报名时只有一个学期的成绩,因此一个学期的平均绩点小于3、5也可以报名申请。